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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供党发11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13:56:22

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已经市社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7331




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遏制“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市社落地生根,根据《市驻商务委纪检组印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渝商纪发〔2017〕7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听取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市社作风建设的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持抓重要时间节点,严查一批顶风违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约谈一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批专项治理,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到位,以“点”带“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维护好市社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

二、整治主要措施

(一)严查一批顶风违纪案件。

1. 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近期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交办和驻市商务委纪检组检查发现以及审计移送、执纪审查、专项督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出重拳、下狠手,无论涉及到谁,处理靠高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搞特殊例外,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遮丑,让顶风违纪的人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

2.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强化综合协调职责,规范审计、执纪审查、专项督查、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形势的研判,对交由直属企事业单位查办的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针对面上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

3.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市纪委在风正巴渝网开通了“四风”问题专门举报平台,市社机关党委也设置了67726858公开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扩大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市社机关党委对来信来访来电等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交办督办、快查快结,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二)进一步释放强烈信号。

4.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规范通报曝光程序,凡2016年1月1日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一律由市社机关党委上报驻市商务委纪检组,通过风正巴渝网等媒体向社会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社机关也将通过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等政务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优先通报曝光。

5.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市纪委将在风正巴渝网刊载典型违纪案件剖析,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类制成幻灯片、宣传片进行下发,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以案明纪、看片思廉,通过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集中整饬“四风”突出问题。

6. 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市纪委制发了三个专项整治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对此,市社决定从4月到6月,在市社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紧紧抓好管辖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饬有关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查纠问题、强化措施、建章立制,以“小”见“大”带动作风建设面上的整体好转。

(四)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7. 加大约谈力度。定期梳理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滞后、查处不力、处理不到位的单位,按照《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约谈有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

8. 严肃问责追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管辖范围内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党组织严肃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组织和责任的责任。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纪检组织,也要严肃问责。问责情况报驻市商务委纪检组,并在市社通报曝光。

(五)督促主责处室发挥职能作用。

9. 督促主责部门加强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督促经济发展、合作指导、烟花爆竹、科技信息、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监事、审计、组织人事、工会等主责处室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好监管职责。对主责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的,督促其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问责。

10. 健全完善制度。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回头看”,坚持边查边改、边整治边规范,督促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资产管理、内部食堂管理和津补贴发放管理,进一步厘清政策界限,扎进扎牢制度笼子。会同财会、组织人事、工会等处室,梳理职工福利待遇政策,在严格执纪的同时,保障职工合法福利。

(六)严格工作考核。

11. 加大考核比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社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扣分比重,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杨宏伟任组长,市社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谢渝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作配合。健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同财会、审计、监事等监督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共享监督信息,织密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安排财会、组织人事、工会等主责处室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各级纪检干部厘清政策界限,提升监督执纪的水平和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学习传达。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通过召开党委会、总支(支部)会、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传达《方案》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提高警觉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细化工作方案。市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推进有序。

(三)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办法、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列出制度清单,做好建制度、立标准、定流程规范化工作,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制度体系。

(四)组织专项督查。各单位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进一步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集中治理期间,驻市商务委纪检组将与市社一起组建督查组,对社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随时了解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向市社机关党委报送整治工作相关信息。一是学习传达情况和《方案》于4月10前报送;二是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结束后,要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形成报告于7月5日前报送;四是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期间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大舆情和查纠的主要问题随时报送。

联系人:徐燕。

联系电话:67756858,13896779952。

 

附件:1. 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1

 

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以开会、加班、联系工作、检查指导等名义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超标准公务接待,工作日午间饮酒;吃喝转入地下,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私房菜”;在私人家中、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在单位食堂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通过单位食堂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督促主动说清问题。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公务接待、单位食堂、私人会所等整治重点,严格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说清问题的,严肃查处。

(二)畅通举报渠道。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风正巴渝网等媒体发布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动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开通举报热线、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在风正巴渝网开设举报专区,通过“一键通”“人人拍”等方式,提高举报的时效性。有效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中的基层党员干部,举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私房菜”等隐秘场所。

(三)严查顶风违纪典型案件。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发现、审计发现、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和渠道发现一批问题线索,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从严从快处理到位,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税务、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督促主责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落实制度、执行不严的,及时进行纠正、查处,保持高压态势。

(四)强化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和主要领导责任,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该发现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实行责任倒查。

(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规吃喝的党员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中发现问题优先通报曝光,加大市管干部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效应。

(六)加强制度建设。督促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国资监督管理、工会等主责部门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专项整治情况,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建章立制。督促主责部门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的细化标准,出台加强单位内部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建务接待报备制度,接待单位事前将接待对象、陪餐人员、用餐地点及标准、责任领导等内容主动向同级纪检组织报备,没有同级纪检组织的向所在党组织报备,强化监督和监管。

   

 

附件2

 

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红包”指现金,支付凭证,提货卡、消费卡、礼品券等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券、电子优惠卡等网络电子“红包”。)

二、整治措施

(一)督促主动交代问题。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中央、市委和市纪委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违规收受的“红包”主动上交到相应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填写《重庆市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登记表》,对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中五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情形的,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分。

(二)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加强与审计、财政、税务、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线索移送,及时跟进媒体曝光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快查严处十八大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问题。

(三)开展走访管理服务对象。从纪检、检察、审计机关,财政、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区县、各有关市级部门公务经费运行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走访管理、服务对象,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重点检查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干部人事任免权、司法权等单位。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可参照市纪委做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一案双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凡发生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或管辖范围内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突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在坚决追究直接人员责任的同时,必须严肃追究失职失责的有关党组织、纪检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强化通报曝光。对查处的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过程推进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处不到位、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风正巴渝网以及本地本部门有关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六)深化源头治理。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管理,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附件3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公事业单位,以加班费、值班费、误餐费、洗衣费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采取虚列支出、在下属单位或企业违规报销费用等方式套取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将工作经费、集体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超标准、超范围,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违规发放医疗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未休假补贴和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擅自提高标准、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专项督查。会同财政、人力社保、审计、工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务专项督查,加强对工资、津补贴,工会经费管理,公务卡使用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整饬,要求限期整改、坚决纠正,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建章立制。

(二)严格执纪问责。全面排查梳理群众举报、巡视巡查察、审计、专项督查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不讲特殊,没有例外。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中五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情形的,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分。

(三)释放强烈信号。对查处的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过程推进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处不到位、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风正巴渝网以及本地本部门有关媒体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加大对市管领导干部的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完善制度机制。财政、人力社保、工会等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界限,完善现行规定,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