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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8月重庆市通报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24 15:06:43

重庆市通报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合川区三汇镇部分机关干部、村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月17日晚,时任三汇镇综治办主任袁雪松,综治办干部龙寿华,时任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唐友见,时任镇信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何宴林,区国土房管局三汇管理所所长郑云树等7名机关干部,康佳村、榆钱村村支两委会11名村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重庆市某建材公司生产负责人唐某吃请。席间,龙寿华、唐友见、何宴林、郑云树4人收受唐某送“红包”各1000元。2017年3月,龙寿华、唐友见、郑云树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宴林因当晚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其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在另案处理。袁雪松因本人及其下属违规接受吃请,受到免职处理。龙寿华等人违规收受的“红包”已上交。其他违规接受吃请的13人受到诫勉、通报批评处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7年3月,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黄仁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2.奉节县青莲镇新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福侨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月12日,刘福侨在新庙村举办婚宴50余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4.0217万元,当日刘福侨还参与打牌赌博。2017年3月,刘福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3.万盛经开区运管所出租办负责人周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6月,周力在担任区运管所出租办负责人期间,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杨某的吃请,并收受其赠送的礼品。2017年4月,周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万州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调研员向川、区文化委员会竞技产业科科长吴大洪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12月12日,向川和吴大洪为其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600元。调查期间,违规收受的礼金已清退。2017年3月,吴大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4月,向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綦江区郭扶镇五星村村委会副主任郭家财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6年11月,时任五星村村委会主任郭家财举办60岁生日宴33桌,收取11名村社干部及4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2550元。事后,郭家财被取消村委会换届选举主任候选人资格,并清退违规收取的礼金。2017年4月,郭家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城口县原明通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咸宜镇卫生院院长张奎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6年12月,张奎举办女儿满月酒,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84万元。2017年4月,张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7.巴南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罗珂等人违规公款出国问题。2016年6月,罗珂和东温泉镇党委书记李海明,丰盛镇党委书记石国全,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杰,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华等人通过联系旅行社购买邀请函,虚报出访费用,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4日,赴日本、韩国开展招商活动。期间,擅自变更大部分经批准的出访行程及任务安排,并自行增加行程,产生的6.706万元超标费用由上述五人虚构名目在各自单位分摊报销。另外,罗珂虚开5000元发票报销了由其额外支付的一行人其他费用。回国后,王传华委托旅行社人员虚构了出访情况报告上报。2017年4月,王传华和罗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李海明、石国全、周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5人分别退赔相关费用。

8.两江新区鸳鸯街道丹鹤社区借会议之机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该社区党委书记蒋昌合组织社区党委成员、下属支部书记等在渝北区统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借会议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在审查阶段,蒋昌合、社区党委副书记黄宏珍、社区党委委员周秘等3人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3月,蒋昌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居委会主任王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宏珍、周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武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牟其林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时任原武隆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牟其林在湖南省怀化市参加武陵山片区首届生态食品博览会期间,擅自带领单位职工及家人驾车到湖南省韶山、凤凰古城等景区旅游,其后在单位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住宿、餐饮、车辆燃油等费用共计2738元。2017年4月,牟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款项予以收缴财政。

10.酉阳县酉水河镇卫生院原院长陈仁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陈仁高在担任腴地乡卫生院院长期间(陈仁高于2016年3月调任酉水河镇卫生院院长),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制作虚假的发放花名册,套取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等专项资金34.49万余元设立“小金库”,并从中自立项目以管理费、奖金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8.341万元。2017年3月,陈仁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11.江津区工商分局几江工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8月,该所所长周孝春安排工作人员虚开宣传资料印刷费,违规套取1.2万元节日市场监管经费,以误餐费和交通补贴的名义发放给职工。调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清退。2017年3月,周孝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2.重庆市设计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10月,市设计院市政一分院副院长陈军、李好分别组织员工在江北区一火锅店聚餐,共计花费1.3618万元,在单位公款报销。其中,一分院院长汪勇参加了8月的聚餐,并签字同意在业务招待费用中予于报销。2017年4月,汪勇、陈军、李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13.巫山县官渡镇官渡村党支部书记王光益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7年2月8日,王光益为其子操办婚宴68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87万元。2017年4月,王光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14.合川区涞滩镇碾盘村党支部书记罗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月,罗明为女儿举办婚宴82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3900元。2017年4月,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15.武隆区江口镇荆竹坝村党总支部书记王道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12月,王道轩及家人在该镇黄草场镇为岳父操办丧事,江口镇荆竹坝村部分村民前往吊唁,王道轩收受该村25户贫困户、低保户所送礼金共4700元。2017年3月,王道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南岸区征地办公室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4日,时任区征地办副主任杨泽辉、征地二科副科长黄凯等9人以工作交接、加班为由,到江北区一火锅馆违规公款吃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4月,杨泽辉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并且违规参加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凯因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吃喝,被免去现任职务;其余7名违规参与公款吃喝的工作人员,均被约谈且作出书面检查;用餐费用已全部退赔;区征地办纪检组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责令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17.原梁平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周江平等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1月4日,万州区总工会一行12人到梁平参观学习。经周江平安排,原梁平县总工会14人参加当日中午的接待陪餐。席间,原县总工会副主席黄小波、黎万国组织用餐人员饮用了白酒,并向用餐人员提供了香烟。调查期间,周江平退赔了参与接待超出人员的用餐费用和烟酒费用。周江平不按规定人数安排接待,对工作日接待提供烟酒应负领导责任。2017年3月,周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小波、黎万国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8.丰都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怀胜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5年1月3日,垫江县电影公司经理王某一行6人到丰都交流学习。当晚,王怀胜和公司职工共5人参与陪餐,陪餐人数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餐后,王怀胜又安排到KTV进行娱乐活动,并在公司财务中报销。2017年4月,王怀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参与陪餐人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因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县文化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梁小勇(现任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9.万州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原科长黄小林、副科长李志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黄小林、李志平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重庆江峡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天恩老年公寓、重庆长越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款物共计2.4万元、2.55万元,现款物已上缴。2017年3月,黄小林、李志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0.城口县东安镇德安村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城口县东安镇中心小学教导副主任王洪春主持东安镇德安村小学工作期间,将学生伙食团结余资金6.96万元,违规发放给教职工。2017年4月,王洪春受到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违规发放款项予以清退。

21.市运管局培训管理处处长田海波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6年9月,田海波与该处副处长高琳琳,工作人员程京康、马宜文、梁娅华、田强等5人到南岸运管所,以检查指导工作的名义,违规接受吃请。2017年4月,田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琳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余4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被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22.江津区圣泉学校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16日至19日,该校以工会名义组织教职工34人、家属17人共51人前往湖南省张家界、凤凰古城旅游,工会支出教师旅游费用2.3528万元。2017年3月,该校工会主席张洪成、校长赵顺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郑鹏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全部退回。

23.九龙坡区运管处维修科科长刘茜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刘茜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参会期间,违规参加以游玩为主的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并违规公款报销费用1500元。2017年3月,刘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24.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民警周坪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问题。2014年至2015年,周坪在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勤务一大队工作期间,两次参加由其管理服务对象杨某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费用共计5000余元。2017年4月,周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上缴。